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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抚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06 10:02:14 打印 字号: | |

罪犯黄学珍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罪犯黄学珍,女,1960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所地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中兴一品2号楼2单元602室(户籍地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北沟村1组021号)。

罪犯黄学珍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2月28日经本院(2020)辽0421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未缴纳)。罪犯黄学珍于2021年、2022年、2023年以其患病无服刑能力为由,分别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受理后,经鉴定,分别作出(2021)辽0421刑更1号、(2022)辽0421刑更1号、(2023)辽0421刑更2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年6月3日罪犯黄学珍因身患糖尿病、高血压、脑腔梗为由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对黄学珍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予以立案受理。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十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刑事庭李越  联系电话57567773

 

 

               抚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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