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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喊我来取钱!
作者:抚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4 13:58:54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抚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吴启宝宣布“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张某某1、叶某某、张某某2、夏某某、杨某某、夏某、张某某3、张某某4与被执行人杨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工资共计28315元已执行到位,现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陆续签字并领取了自己相应的工资,他们的脸上均露出了笑容,连声说到:“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局的同志,你们辛苦了!”





原来,2022年10月,被执行人杨某某在承揽工程过程中,雇佣9名申请执行人施工,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杨某某未按时结算工资。9名申请执行人先后来到我院进行诉讼,经过审理,9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杨某某分别达成调解,约定被执行人杨某某于2023年6月17日前给付9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9名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案件流转到执行局后,因案件涉及民生问题,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安排精干人员予以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网上财产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结合案件情况,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某的网络资金账户予以冻结,并对其房产予以查封。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虽然有农房,但不常在本村居住,联系其本人成为了执行的最大困难,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杨某某所在的村委会走访,村委会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杨某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执行的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杨某某主动来到我院,请求本院暂缓执行,并提供执行担保人。经本院审查,担保人有条件进行担保,并依法出具了执行担保书,9名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执行。暂缓执行届满后,被执行人杨某某和担保人来院交纳全部执行款28315元。至此,涉及9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枫桥经验”成功运用于执行实践,秉承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的办案宗旨,深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除了网络查控、查封房产等传统办案方式之外,注重被执行人的背景调查,并巧用执行措施,借助村委会的力量,经过执行法官的充分调查和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抚顺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探索“枫桥经验”新思路,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快速、高效执结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抚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