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学校的一名同学被高年级的同学,有意恶意地用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欺负侮辱甚至殴打,从而造成这名同学身体财产精神的损害,大家知道这种行为是什么吗?”“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请同学们观看由抚顺县人民法院的同志带来的情景短剧——对校园霸凌说‘不’。”
5月30日,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共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环境,抚顺县委政法委主办,协同抚顺县政法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局、共青团县委等多家单位在抚顺县石文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组织开展“普法传递 ‘未’你而行”为主题的抚顺县“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巡回演出,采用“互动式”“体验式”的教育方式进行,由政法各单位的干警结合典型实际案例精心编导,会同该校学生和老师联合演绎的普法情景剧,通过“现场演绎+剧情剖析”,让小观众获得沉浸式体验。
活动中,我院干警带来的情景剧《对校园霸凌说“不”》讲述的是同学小苏、小宋、小张对小高多次以威胁辱骂等方式提出不合理要求,遭到小高拒绝后,又对小高进行殴打,严重伤害了小高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小高的健康权。随后,我院法官现场模拟法庭,对原告小高诉被告小苏、小宋、小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开庭”审理,我院法官对小苏、小宋、小张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小高进行了赔礼道歉,同时,小苏、小宋、小张的父母赔偿了小高的经济损失。我院法官对剧中的案情进行析案说法时表示,校园欺凌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作为学生,一方面我们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能参加校园霸凌,另一方面,当我们遇到校园霸凌时,我们也不要惧怕霸凌者,我们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自己。
活动最后,由我院法警队干警与其他政法单位干警带来的三句半“‘未’你而来,伴法成长”将整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向高潮。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巍向学生代表赠送了法律书籍,鼓励学生平时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做到自律自强自爱。
学生们纷纷表示,节目非常精彩,这样的活动既有趣味性,又有知识性,接地气、好吸收,让人收获满满,在今后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下一步,抚顺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参加抚顺县“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巡回演出活动,陆续走进辖区8个乡镇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法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