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通常被赋予“打击”“雷霆”等强制性手段的含义,殊不知,执行工作还有其柔风细雨的一面,其要义就是“善意执行”——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这种效果的统一没有更多既定的规律可循,但我们可以从个案的点滴中体会到“善意”的要义。
善意的要义是规范。
龙某(化名)罚金刑执行一案,该案在办理的过程中,办案人孙铭按部就班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依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一连串合法合规的执行措施,对办案人孙铭来说正常不过,但对诉讼当事人来说,其本质上就是公平正义的主要体现。“法官你放心,这个案子我一定积极主动履行,我相信你们法院一定会公正处理我这个案件的。”作为案件被执行人,一句看似平常的表态,流露出的是对法院的极大信任,而信任的来源正是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结果。
善意的要义是理解。
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件中,办案人依法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房产予以查封。此后,通常的执行措施是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用以偿还欠款,但实际上,就在该案成功执结时,办案人也未对抵押房产采取评估拍卖的执行措施。“我们家就只有这么一个房子了,要是法院把房子卖了,我们全家人就得睡大街了”面对被执行人这样的哭诉,案件进入到了情与法的两难境地。此时,对抵押房产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虽然依法有据,但也酌情可谅。 “房子我们可以暂时不处置,给你宽限一段时间,但法律义务必须要履行。”这是办案人在真正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后,为被执行人另辟的他境。对于被执行人来说,这样的理解何尝不是雪中送炭。事实证明,案件未经强制手段也取得了圆满的执行结果,正是因为办案人这样善意举动,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筹集到欠款履行了法律义务。
善意的要义是关怀。
在执行一起被执行人正在服刑的执行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正在服刑的现状,办案人果断将案件的突破口转向被执行人妻子身上。在得知疫情期间被执行人妻子不能与被执行人正常会面的情况后,办案人及时主动将在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得知的被执行人的境况告知了其妻,并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对其妻进行了释法说理。“我知道你们是为我们夫妻好,我丈夫欠的钱我替他还了。”关怀之下定有感回,被执行人妻子主动代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就是对办案人亲切关怀的一种有力回报。
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善意执行”绝非“偏袒”任何一方,更不是为法律的强制力松绑,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实现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