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抚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谷传军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本次庭审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王智刚带队,党委纪检组全体干部和派出机构纪检监督员参加旁听,以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方式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零距离”“沉浸式”教育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庭审中,在审判长谷传军的主持下,合议庭分工明确,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展开了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深刻剖析了自己由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由此给自己的事业、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表示真诚悔罪,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庭审后,审判长谷传军与全体纪检干部进行了案件交流,并对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他们表示,此次庭审旁听能够身临其境,切实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抚顺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作为“普法课堂”,“鲜活”的案例为我们上了一堂触动人心、直击心灵的廉政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强化证据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举办教育警示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法治实效,确保教育警示宣传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