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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3-01-01 09:43:34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司法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省法院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各项工作中。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把握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的前提下,立足人民法院职能定位,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辽宁法院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行动。要牢记“国之大者”和“省之要事”,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履职能力水平,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紧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辽宁法院铁军。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抓好学习培训、宣讲宣传、学用结合,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新成效。

会上,辽宁高院在沈领导班子成员畅谈学习体会。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抚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