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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尽显法院责任担当
作者:抚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18 09:06:41 打印 字号: | |

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抚顺县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实地了解企业运营状况,与申请执行企业和被执行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多途径解决债务纠纷。

近日我院成功执行完毕三起涉市场主体案件,三起案件共计执行标的674883.17元。三起案件均由员额法官康世伟承办,康世伟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过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因疫情原因造成资金链断裂,造成涉及的债务将履行不能。

但承办人并没有放弃对该案件的执行,随即驱车前往被执行的公司了解情况,经过认真研究,本着执行有力度但更有温度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水平,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影响,依法保护企业财产权和所有制经济组织的权益。经过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均无可执行金额,申请人也不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过承办人组织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开导,做思想工作。通过讲解法律和分析当前营商环境的形势,被执行人法人也深受教育。在核实被执行人公司财产状况后,由被执行人提供一批矿粉折价偿还欠款。为了减轻申请执行人经营负担,通过公告评估后,由竞拍者与被执行人协商后,将矿粉款打入法院账户用作还清欠款。将所欠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此次案件执行得到了申请人的高度赞赏,也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公正司法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应大胆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奋力前行,切实担起这份责任,用生动的审判执行实践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更多、更好、更优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抚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