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下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晓雨带领下,市中院民一、民二及民三庭负责人和审判人员到抚顺县人民法院对民商事发回重审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调研。县法院主管民商领导及民商庭负责人参与了调研。
在调研会上,中院领导对发回县法院重审的民商案件与县法院案件承办人在程序上、证据认定上、法律适用上逐一进行了探讨,县法院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情,提出处理意见,之后中院领导对发回县法院重审的民商案件指导函进行了分析和说明,希望县法院在审理中认真复核。最后中院张晓雨副院长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中院带队到基层法院进行业务研讨的这种做法很好、很有效果,要继续坚持;二是力争通过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使得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争取发回重审案件明显减少;三是卷宗质量争取有较大提高。目前卷宗质量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证据复印件没有复核、合议庭成员不参加庭审等,希望基层法院同志用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