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人民法院
利用诉调联动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抚顺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诉调联动工作,通过诉调联动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疑难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年初,县法院石文法庭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抚顺县峡河乡人民政府健康权纠纷一案,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之后,石文法庭及时启动诉调联动机制,与当地调解组织联系,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与调解组织一道走访相关群众,了解相关事实,形成了详细的证据材料,查清了案件事实。随后,工作人员以分开调或一起调的方式多次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逐渐消除其抵触心理,有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4月24日,石文法庭庭长关敬开又与调解组织在峡河乡人民政府再次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阐述了本案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并结合之前搜集的资料有的放矢地进行调解,积极引导双方和解,经过工作人员细致地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原告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自愿达成了协议,本案一次性解决,被告也表示不再追究原告任何责任。此案的圆满解决是县法院有效利用诉调联动机制的结果,达到了定纷止争的效果,促进了抚顺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