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对法官回避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为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文件的精神,3月25日,抚顺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学习。
会上,由院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向全体干警下发事先打印的材料,接着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祁柏杰对《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务使规定能够深入到每个法官的脑海之中。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勇对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落实好规定的要求作为审判公开、廉洁司法的重要举措,凡本院领导干部和在审判一线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审判提供诉讼代理或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如上有述情况,不主动提出任职回避的,将依照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会后,全体法官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任职回避规定,是加强审判管理、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避免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诉讼中产生合理怀疑的一个途径,更是对基层法官的关心和爱护,我们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